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页 > 法律顾问 > 法律

一般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2.37W
一般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打官司的时间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呀?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纠纷,要不要打官司,对打一场官司需要花多少时间必须有所考虑。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打官司需要多少时间有详细的规定。   第一审普通程序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前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送达判决书:当庭宣判的,打官司的时间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结案时间: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即结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