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八旬夫妇诉请撤销赠房协议
厦门市湖里区法院:赠与协议应撤销,拆迁补偿款要退还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林姗
洪某和老伴均年过八旬,本应颐养天年却因为6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被亲生儿子强某告上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赠与协议纠纷案,判决原告及反诉被告强某返还洪某夫妇拆迁补偿款23万元。近日,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洪某夫妇育有五子,2010年,夫妇俩通过公证方式与三子强某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名下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某城中村的一处房产赠与强某,并约定该房屋如遇拆迁应得的补偿安置钱物(安置房)亦全部归强某所有。2020年,强某受赠房屋被征收并拆除,洪某夫妇获得了该处房产83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拆迁安置房则由强某取得。2021年4月,洪某将拆迁补偿款中的23万元给了强某,剩余60万元未支付。
原告强某诉称,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合法有效,之前约定将这房子的产权及权益全部都赠与自己,现在房子征收补偿款共计83万元,却只支付了23万元,父母应依约向其支付剩余的60万元拆迁补偿款。
被告洪某夫妇辩称,夫妇二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赠与协议》的,这并非他们的真实意愿;且强某自打分家之后就不与他们夫妇二人来往,从未支付过任何生活费或医药费,甚至住院期间都不曾电话问候或到医院探望,可以说强某对父母二人既没有精神上的慰藉,也没有金钱上的付出,对父母未尽扶养义务,依法应撤销赠与。
洪某夫妇遂在本案中向法庭提出反诉,要求撤销上述《赠与协议》,并要求强某返还此前支付的拆迁补偿款23万元。
强某不同意全部反诉请求,表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是赡养义务而不是扶养义务,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并不包括当事人未尽赡养义务,况且洪某夫妇没有证据证明其未尽赡养义务。同时,洪某夫妇行使撤销权也早已经过了撤销权行使最长的五年除斥期间。
湖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日常生活经验,洪某夫妇在已将拆迁补偿款中的23万元支付给儿子强某,且将市场价值数百万元的拆迁安置房赠与强某的情况下,倘若其恰当履行了赡养义务,父母亲不至于反诉主张撤销赠与。但强某不顾父母已是耄耋之年,因剩余60万元拆迁补偿款将父母诉至法院,使其承受本不该有的精神烦恼,显然不能认定其已充分履行了对父母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因此洪某夫妇依法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协议》。此外,因为强某未履行赡养义务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不宜认定本案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
综上,湖里区法院判决驳回强某的诉讼请求,撤销洪某夫妇与强某签订的《赠与协议》,强某返还洪某夫妇拆迁补偿款23万元。一审判决后强某提出上诉,厦门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注销社保卡异地办新卡的新规定是什么
一、取消社保异地办理不必要证明1.对于缺少关键材料的社保异地办理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2.取消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3.非本地户籍人员参加社保的,不要求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4.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
-
起诉状上签名不真实,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中国法院网讯(张存春)法院工作人员:“王某甲,本院受理了王某乙与刘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您作为王某乙的法定代理人,现向您送达开庭传票。”王某甲:“开庭传票?我还不知诉状内容,您们出示的民事起诉状上具状人签名也不是我本人的签名呢。”这不是生活中的玩笑,是近日重庆...
-
武汉合同授权委托书
武汉合同授权委托书一则武汉合同案例,2015年11月3日,张某通过中介公司看好王某一处房产,王某有事不能到场所以委托了妻子陈某与张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武汉合同中约定了屋价为45万元,其中张某先交付了1万元的定金,由中介代为收取,12月30日前张某...
-
事故发生时已达退休年龄,能否获赔误工费?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李佳吕一鸣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索赔纠纷。2023年1月1日15时15分许,乔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老310国灵宝市某镇境内路段行驶至某镇加气站前超车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王某(70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