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律师解析一起父亲将房屋遗嘱留个部分子女其他子女不承认受益人起诉继承纠纷
原告诉称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的房屋(下称涉案房屋)由原告一人继承,归原告所有;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父亲秦某鹏与母亲徐某婚后育有子女四人,即长子秦某杰(已逝世)、二被告及原告。徐某于1998年12月12日去世,徐某去世后秦某鹏于2003年购买涉案房屋,该房屋属秦某鹏个人财产。
2009年3月9日秦某鹏在公证处进行了遗嘱公证,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涉案房屋留给原告个人继承,与他人无关。秦某鹏于2012年4月7日去世,原告与二被告协商,但二被告一直拒绝配合原告办理该房屋继承手续,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
秦某阳辩称:同意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均属实。
秦某亮辩称:原告诉讼请求均不认可,原告提交的遗嘱是假的,我认为涉案房屋中有我母亲徐某的份额,因为该房屋是秦某鹏和徐某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时用了徐某的工龄优惠。退一步讲即便是没有用徐某的工龄优惠,也应当由徐某的份额,因为购房款中有徐某的份额。
法院查明
秦某鹏与徐某系原配夫妻,二人共生育子女四人,分别为秦某杰、二被告及原告。秦某杰于1984年4月24日因死亡户口注销,经询,原告及二被告均称秦某杰生前未婚未育。徐某于1998年12月12日去世,秦某鹏于2012年4月7日去世。
2003年秦某鹏(买方、乙方)与单位(卖方、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约定乙方购买涉案房屋,房屋建筑面积55.82平方米,房款31294元;甲方根据文件规定,享受屋价款计算公式、付款方式以及成新折扣、工龄折扣的优惠;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屋,产权归个人所有。以上协议签订后,秦某鹏交纳了全部购房款,涉案房屋在2005年登记至秦某鹏名下。原告提交房屋买卖契约、房款发票两张、涉案房屋房产证,用以证明以上事实。
秦某阳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均认可。秦某亮认可涉案房屋房产证的真实性,不认可其他证据的真实性,秦某亮申请本院向单位调查涉案房屋是否使用了徐某的工龄优惠。秦某亮称单位已经解,保留了一个办事部门,并向本院提供该办事部门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本院与该电话联系,对方称单位现已解散,只保留了该办事处处理一些事宜,秦某鹏与徐某均系该厂职工,涉案房屋房改房过程中的相关档案材料已经无法向法院提供,无法确定该房屋的购买是否使用了徐某的工龄优惠。
庭审中,原告提交(2009)公证书,用以证明秦某鹏在2009年3月9日前往公证处进行了遗嘱公证,将涉案房屋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经查,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立遗嘱人:秦某鹏,遗嘱内容:我名下的房产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上述房产是我个人财产。在我去世后,将上述房产遗留给女儿秦某芬个人继承。立遗嘱人:秦某鹏(手签)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经询,秦某阳对该遗嘱真实性认可。秦某亮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秦某鹏当时已经八十多岁,有可能受到威胁,故申请本院调取该公证遗嘱的档案材料。
本院致函公证处,要求调取前述公证书的全部档案材料,该公证处向本院邮寄公证档案材料,档案包括公证遗嘱、公证书、公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房产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死亡证明、受案回执、公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接谈笔录、工作记录、公证谈话录像、送达回执、收费票据等材料。
本院当庭将档案材料交由原告及二被告查阅,并当庭播放公证谈话录像,原告及秦某阳认可公证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秦某亮对于公证遗嘱不予认可,对公证谈话录像及接谈笔录中秦某鹏的陈述均不认可,秦某亮认为涉案房屋有母亲徐某的份额。经本院查看档案材料及公证谈话录像,秦某鹏在录像中精神状态良好、言语表达准确、思维清晰连贯,谈话过程中明确表达了其将涉案房屋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的意思,秦某鹏表示自己文化程度不高、眼睛不好、不能写字、只能签名字,公证人员根据秦某鹏的意思制作遗嘱,代填申请表,秦某鹏确认遗嘱内容后签名。另外,秦某鹏在公证谈话过程中表示,涉案房屋的购房款由其个人出资。
裁判结果
被继承人秦某鹏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的房屋由原告秦某芬继承。
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本案中,秦某鹏与徐某为原配夫妻,二人生育子女四人,即长子秦某杰、二被告即原告,长子秦某杰去世在先,且生前未婚未育,徐某去世时间早于秦某鹏,故秦某鹏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即本案原告及二被告。
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涉案房屋是否为秦某鹏一人的遗产;二、原告提交的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对于争议焦点一:徐某去世时间为1998年,涉案房屋系秦某鹏在2003年签订合同购买,相隔四年有余,并无证据表明秦某鹏购买该房屋时交纳的购房款包含徐某的权益,秦某鹏在进行遗嘱公证谈话时亦表示该房屋购房款由其个人出资。虽然房屋购买合同中提到了工龄折扣优惠,但经向单位调查了解后,无证据表明该房屋的屋价折扣优惠中包含徐某的工龄折扣,故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当属徐某去世后秦某鹏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秦某鹏个人所有,秦某鹏去世后当属其个人遗产。
对于争议焦点二:虽然秦某亮质疑原告提交的的公证遗嘱的真实性,但经法院审查公证处提供的相关公证档案材料,认为该公证遗嘱程序合法,遗嘱内容与秦某鹏本人的遗嘱意愿一致,遗嘱当属有效。
故此,根据秦某鹏的遗嘱,法院对原告要求涉案房屋由其一人继承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逾期收房违约金未要成,开发商反被判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2020年9月,张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张某以140万元的价格购买开发公司期房一套,2021年9月30日前交房,出卖人逾期交房或买受人逾期收房,每逾期一日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21年9月30日,开发公司通知张某到售楼处办理房屋交接手...
-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部分新规解读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不仅仅是将散乱的民商事法律法规汇编成典,并且在适用社会快速发展前提下,对大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重订,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是一项伟大的修法行为,体现了我国较高的立法水平。鉴于《民法典》体系较为庞大及笔者水平有限,仅就该...
-
沧州刑事律师,关于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认定
最近常常有当事人询问,因为自己卖银行卡被公安机关传唤,并被告知自己的卡被用于网络犯罪走流水,但是自己并不知道购卡人会实施犯罪,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贩卖银行卡的行为一般涉及到的罪名是我国刑法第287条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两年,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
-
如何签订有效的婚前协议?
摘要:前言有观点认为婚前协议是纯计较财产利益,协议的签署会使爱情大打折扣,失去原有的纯粹。但现实婚姻,爱情和面包都是生活的基础,不能只选其一。笔者在承办的案件中看到过许多婚内勾心斗角、离婚时兵戎相见的情形,如果在婚前就签订协议前言有观点认为婚前协议是纯...
相关文章
- 北京房产讼师谈一起父亲母亲去世后三个儿子的继承纠纷
- 房产纠纷律师——子女去先于老人去世老人房屋子女继承人起诉分配纠纷
- 房产纠纷律师——父母去世前对于遗产房屋有安排部分子女认为不是遗嘱引发的继承纠纷
- 房产分割律师——父母去世后老人名下房屋母亲留下遗嘱部分子女继承其他子女不认可怎么办
- 房产继承律师——父母去世部分子女主张老人房屋其有贡献要求多分其他继承人不认可纠纷
- 遗产房产律师——母亲去世父亲对其名下房屋公证遗嘱部分子女继承其他子女主张无效纠纷
- 房屋遗产继承纠纷起诉
- 遗嘱继承子女起诉
- 北京继承律师解析一起母亲名下房屋老人给部分子女其他子女不认可受益人起诉过户案例
- 父母房屋老人去世后部分子女居住其主张为借名买房其他继承人不认可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