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醉驾需不需要抽血送检
一、涉嫌醉驾需抽血送检的,
按《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第三十一条【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我国一旦发现这类可以的犯罪动机,我国相关的办案机关就会对犯罪想一人进行相应的约束。进行验血来证实这类人的犯罪事实。如犯罪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我国规定的数值,我国的办案机关就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进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个重要证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本站小编为你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出复核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
-
醉驾交警不移交有哪些情况?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
-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1、交警主持调解,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调解方式是由保险公司在主持,如没有异议,双方可以直接...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人伤的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人伤的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根据问题,提供如下解答:1、等候交警调查,你协助介绍事实,有事故认定,你提供保险公司有关联系方式,这样诉讼解决,利于你的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2、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3、不需要相关材料,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