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事徵用管理制度。在戰爭期間,國家和武裝部隊根據需要,對單位和公民個人的房屋、場所、設施、運輸工具、工程機械等實施緊急徵用,是補充戰時迅速組建擴建部隊,提高部隊的機動和運輸等後勤保障能力,保證戰爭勝利的必要條件。在現代戰爭中,武裝部隊進行作戰和實施擴編所需要的物資保障能力要求高,世界各國普遍採取徵用措施,並對調用徵購軍用物資和設施的範圍、對象、時機、權限、懲處等,在法律上作出明確規定。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戰時拒絕徵用,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軍事徵用,是指在戰爭或類似戰爭等緊急情況下,出於軍事需要而依法有償使用武裝部隊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包括機關、團體、黨派、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的財物及其勞動力,包括房屋、場所、機器、設施、交通工具、糧草、藥品、衣服等一切急需物品以及公民個人的勞動力。一般情況下,由執行作戰任務或者其他類似任務的武裝部隊的指揮人員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亦可決定進行軍事徵用。軍事徵用屬於有償徵用,但這不是説在執行軍事徵用的當時就要給予補償。當場無法給予補償的,執行軍事徵用的單位應當給被徵用人當場開具徵用證明,在以後有可能時再行補償。補償的數額則僅限於由於軍事徵用造成被徵用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所謂拒絕,是指拒不接受軍事徵用,既可以是對有關單位的徵用通知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經教育仍不加以改正,又可以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絕徵用。方式如何,並不影響本罪成立,只是本罪量刑時應當考慮的情節。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動機不影響定罪。過失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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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概念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是指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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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非軍職人員)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是軍人阻礙執行軍事職務,不按本罪定罪論處。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軍人依法執行公務且自己行為會造成阻礙軍人執行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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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如果不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以為是其他犯罪分子而予以包庇的,不構成本罪,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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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這裏主要應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員罪與徵兵工作人員工作失誤的界限。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是明知,而是由於其業務知識、經驗不足,或者是調查研究不夠充分,工作作風不夠深入,思想方法簡單片面造成認識偏頗而發生的錯誤行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後果的,一般也不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