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的認定
擾亂公共秩序罪7.57K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説明來源與用途的行為。
在認定這類案件性質時,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本罪對象限於機密級和絕密級的國家祕密。
2.與其他涉及國家祕密的犯罪的聯繫與區別。犯間諜罪、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也可能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對其非法持有國家祕密的行為不單獨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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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概念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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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概念
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是指擾亂、衝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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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認定
1、罪與非罪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構成本罪,要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三個條件同時具備,且行為人必須是首要分子。缺少其中的一項,情節較輕,或者屬於一般參與者,則屬於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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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立案標準
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故意使國家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情節嚴重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國家祕密1項(件)以上的;2、泄露機密級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