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單位行賄案(第393條)
單位行賄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規定關於個人行賄的規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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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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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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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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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情節嚴重”與“致使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兩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僅“情節嚴重”但未造成童大損害,或僅造成重大損失,但並非“情節嚴重”,都不能認定為犯罪。造成“重大損害”一般是指嚴重影響當時當地的救災、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