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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立案標準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1.94W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應當立案偵查。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1)一次組織20~49人偷越國(邊)境的;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3~4次的;
(3) 造成被組織人重傷二~2人的;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6)違法所得人民幣5~20萬元的;
(7)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特別重大案件:
(1)一次組織50人以L偷越國(邊)境的;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L的;
(4)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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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國(邊)境罪概念
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制度。所謂國境,是指我國與鄰國的交界。所謂邊境,是指大陸與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分界。國(邊)境是出入國家的門户,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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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概念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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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入境證件罪量刑標準
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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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概念
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是指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