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之後多久會開庭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案情複雜,經過批准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是檢察院認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時間為1個月,可以補充偵查兩次。
因此,批准逮捕後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複雜延長的話就説不準了,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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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上訴與撤回提起訴訟的區別
律師解析: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法律依據:《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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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該咋處理
律師解析: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這樣處理:一、訴訟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可以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二、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訴,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裁定、駁回上訴的,案件受理費一般應在二審裁定生效後向一審法院交納。法律依據:《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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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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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是按下列標準規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