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十年的違章建築拆遷了能得到賠償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違章的建築物進行拆遷時,是不能得到補償的,拆遷人在拆除違章建築時依法不給予補償,並不意味着對拆除違章建築使用的材料也不給予補償。如果違章建築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即使在拆遷時不就拆除違章建築本身補償違章建築人,也必須考慮土地使用權對違章建築人的財產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得來的,拆遷人可以不補償使用該土地的違章建築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出讓方式得來,違法建築人繳足了土地出讓金但出讓年限還未到期時,拆遷人應當就拆除違章建築給違章建築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損失予以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
拆遷款子女分配糾紛最後能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
-
公房拆遷糾紛可不可以起訴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徵收人對市、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怎麼辦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
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嗎
律師解答:算。律師解析: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是徵收人與拆遷人協商達成的協議,不是有關部門作出的行政決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只能採取一種行動予以執行。決定協議合法性或取消協議的不是行政程序。當事人一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不履行本協議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