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與撤銷權的區別是什麼
代位權與撤銷權的區別主要是:
第一、兩者針對的對象不同。代位權針對的是債務人不行使債權的消極行為,通過行使代位權旨在保持債務人的財產,而撤銷權針對的是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積極行為,行使撤銷權旨在恢復債務人的財產。
第二、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撤銷權的行使以債務人實施了處分財產逃避債務為構成要件,代位權行使要求債務人必須怠於行使其列到期債權,且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必須到期。
第三、兩者在效果上不同。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以後,債權人可以直接獲得該財產。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以後,只是恢復了債務人的履行能力,對撤消後的財產並無優先受償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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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讓債權人同意才行麼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債務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使第三人成為新的債權人時,必須把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通知債務人向第三人(新債權人)履行。否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對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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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有效期能有約定嗎
律師解析:民間借貸有效期可以依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債權,訴訟有效期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在借款合同中,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約定履行債務義務還款日期,此時借款訴訟的訴訟有效期是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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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沒有償還能力會被處罰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1、對於民間借貸無力償還債務的,是屬於民事糾紛,所以是不會坐牢的。2、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務,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3、如果債務人有能力償還而不履行償還義務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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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
律師解析: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轉移行為。有下列情形的債務人可以行使撤銷權: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