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雙方或者一方,未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一般來講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比如購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等。
第二,婚前負債但是確實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
第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第四、一方舉債,另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
第五,夫妻一方或雙方未履行法定的撫養贍養義務首付的債務。
第六,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第七、未支付一方或者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以及正常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等等。
依照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1條的規定,離婚的時候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離婚後產生的債務
夫妻離婚後產生的債務因婚姻關係的消滅而成為個人的債務,但是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
-
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有哪些
根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
-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
-
離婚債務怎麼處理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