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欠錢不還多少金額可以起訴
一、東莞欠錢不還多少金額可以起訴?
無論數額多少均可以起訴。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需要提供對方身份證複印件或户籍信息複印件),要求對方還款,同時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違約金。
根據原告起訴的訴訟請求,按照一定比例,向法院預交訴訟費;委託律師代理的,與律師事務所協商支付代理費,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約定清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子女欠錢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在以下情況下,子女欠債可以找父母償還:
(一)子女未成年的,子女對外所欠的小額債務,父母作為監護人,有償付義務。比如,在校園上學的子女跟同學或其他人所借的小額債務,一般與其年齡和需求相適應的欠債,數百元或千元左右的等等,不需父母追認的債權效力,父母具有償還義務。
(二)成年子女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收入、財產均為與父母家庭共有的,子女亦是為家庭欠債的,父母有償付義務。
(三)子女與父母一起生產經營的,父母子女收入均為家庭共有的,父母有為子女欠債的代償義務。
(四)父母繼承子女財產的,在所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有償付子女債務的義務。
子女與父母均獨立生活,各自舉家,收入各歸自己家庭的,互不負債務償付責任。
如果是未成年人欠了小額債務的話,父母作為其監護人是有義務為未成年人進行還款的;但是如果子女是成年人,並且已經分家居住的,父母是沒有義務幫他們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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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是怎麼分類的
1.根據發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債權分為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2.根據標的物屬性的不同,債權分為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3.根據債的主體雙方人數,債權分為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