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蹤可以報警嗎?
一、欠款人失蹤可以報警嗎?
欠款人失蹤可以報警的,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向法院提起訴訟: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民法典》第四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典》第四十二條和四十三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二、欠款人死亡債權人向誰討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二條規定:“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綜上,欠款人死亡的,如果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遺產繼承,債權人可向欠款人的繼承人討債。
現實生活當中,很多的人因為經濟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壓力,所以你向親戚朋友借款,但是借完款之後並沒有按期的進行償還,所以這個為了躲避債務甚至是逃跑失蹤的這種狀況,這根據我們國家的規定是絕對不會允許的,所以是可以進行一定的強制執行等。
-
人死亡信用卡欠錢怎麼辦
律師解析:持卡人死後,信用卡沒還完的錢處理方法如下:1、如果持卡人刷卡消費發生在婚內,並用於家庭生活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如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持卡人如無其他個人財產的,夫妻另一方仍應繼續償還。2、持卡人有遺產繼承的情況下,一般是先把...
-
欠債不還打官司利息怎麼算?
律師解析:欠債不還打官司利息的利息計算方式應該根據雙方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決定。法律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欠債不還的可能會被債權人起訴,如果起訴法院判決後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
個人借款的欠條怎麼寫的
律師解析:個人借款的欠條的書寫需要寫清楚欠款的原因、款項金額、欠款人與借款人簽字、約定還款期與違約責任等。如果欠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期的,則該欠條在還款期之日起3年內有效。若無明確約定還款期,則在首次主張權利之日起3年內有效。如果個人債務的欠條是真實意...
-
欠債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律師解析:(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二)向法院提起訴訟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三)申請宣告失蹤,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