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土地有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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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掛牌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佈,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編制掛牌文件,競買人在規定日期前提出競買申請,按規定交納保證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資信證明後提交競買申請書。在掛牌文件規定的掛牌起始日期,掛牌人應該將掛牌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要求、起始價、增價規則、增價幅度等內容,在土地交易市場掛牌公佈,符合條件的競買人應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寫競買報價單,在掛牌期限內競買人可多次報價。如果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且報價不低於掛牌底價,並符合其他交易條件的,掛牌成交;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報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於底價者除外,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於底價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條件的,掛牌不成交。掛牌交易的掛牌期限不得少於十個工作日。
競買人確定後.掛牌人應當向競買人發出《掛牌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應該根據《掛牌成交確認書》所約定的時間與市國土房管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掛牌同樣遵循“價高者得”的原則.不同之處在於不是現場報價.由於掛牌是以書面的形式報價,所引發的關注程度及曝光不如招標與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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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抵押暫住證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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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土地性質不能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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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購買嗎?
很多時候開發商為了獲取資金就會選擇將房子抵押出去,而購房者又有意購買該房屋,又擔心是抵押房,這樣會限制自己的權利。其實購房者可以放心,對於已經抵押出去的房子對購房者來説是沒有很多限制的。但是如果開發商想要將已經抵押的房子進行出售,就會受到以下的限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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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解除登記抵押
隨着經濟的發展,購房提上了大多數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為了子女上學考慮,會買一些學區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購房糾紛有:過户糾紛、支付糾紛、房屋質量糾紛以及承諾未履行的糾紛。由於二手房的交易會更加複雜和多變,因此,廣大購房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