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醫療報銷的政策有哪些?
一、合作醫療報銷政策
1、門診:直接在衞生院(所)記帳,患者本人或家屬在處方上簽名,但超過家庭帳户金額後自付。
2、住院:①本鄉住院,直接在鄉衞生院出院時核報,150元為起付線,線內自付,超過起付後按75%核報。患者或家屬在處方上簽名,醫院在醫療證上登記。患者可要求醫院儘量使用可報藥品,醫院用藥每張處方不可報藥費應控制在15%以內。
②縣級醫院就診,應辦好轉院手續,在出院時直接在醫院核報,350元為起付線,起付線內自付,起付線上按60%核報。
③在縣以上或縣外醫院經縣農醫局批准的住院治療,應帶好以下資料到鄉農醫所核報:《合作醫療證》、住院發票原件(複印件無效)、出院小結、處方複寫件、各種檢查報告的複寫件(或複印件)、住院費用一日清單、轉診轉院證明、《户口簿》及個人有效身份證明件。700元為起付線,起付線上按40%核報。
④住院補償封頂線為20000萬元。
3、門診大病(慢性病是指:重症糖尿病、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物)需長期治療的,可憑縣級定點機構的檢查、化驗報告和診斷證明,經縣農醫局批准後,到指定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可納入門診大病統籌報銷,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全年累計300元起補,500元以下補10%,501-1000元補20%,1001以上補30%,每人年1000元封頂,結核病、皮膚病在縣疾控中心門診發生的費用參照此執行,(住院的按住院標準補)。
二、醫療機構實行定點制度:
1、門診要到本鄉衞生院或已批准的定點村衞生所。
2、住院必須到鄉衞生院初診,需轉院的,在衞生院開出轉院申報單,到農醫所(鄉政府一樓)審核後,報縣農醫局(縣衞生局六樓)批准,否則不能享受醫療補償。
3、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是:縣人民醫院、縣中醫、縣疾控中心結核病門診、縣皮膚病門診、縣婦保所及仁愛醫院、博愛醫院在其它醫院不能享受補償。
4、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為:贛州市人民醫院、贛南醫學院一附院、贛州市立醫院、贛州市中醫院、贛州362醫院、贛州市婦幼保健院、贛州市肺科醫院、贛南醫學院三附院、贛州市民生結石病醫院、贛州東方手足外科醫院、贛州啟明星眼科醫院。
5、縣以上醫院要逐級轉診申報,農醫局審批後,到公立醫院就診。縣外務工患病住院,應由患者本人或其親屬電話報告縣農醫局,並在出院前郵寄就診醫院出具的入院情況證明(加蓋公章、並附醫院電話號碼)給縣農醫局。
6、情況緊急的,轉診手續可在二日內補辦。
醫療報銷的政策,可以幫助一些家庭減輕一定的醫療負擔,在我們進行使用合作醫療報銷的時候,首先要注意有一些項目和藥物是無法進行報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報銷的時候,對於農村合作醫療來説,有時候是有一定的醫療機構的限制的,我們要到制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就醫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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