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損失無法確定的怎麼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四十七條: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就損害情況舉證的,應當由被告就該損害情況承擔舉證責任。
對於各方主張損失的價值無法認定的,應當由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申請鑑定,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依法應當評估或者鑑定的除外;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拒絕申請鑑定的,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當事人的損失因客觀原因無法鑑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的主張和在案證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生活常識等,酌情確定賠償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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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院怎樣調取證據
律師解析:行政訴訟法院這樣調取證據:首先,人民法院有權自行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但是,不得為證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調取被告作出行政行為時未收集的證據。此外,與本案有關的一些法定證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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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流程
律師解析:行政複議的流程是:1、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2、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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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過程中應注意什麼
1、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方的財產或責令其完成一定的行為,不能強制執行其人身;2、中止執行後,只要發現使執行延遲的情況消失或被執行方重新有財產,申請執行人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恢復強制執行。行政強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和行為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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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追訴時效是多久
追訴時效是二年。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