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適格法院怎麼處理
被告不適格應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1、裁定駁回起訴是因為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受案條件,法律後果是以裁定駁回起訴的形式宣佈原告沒有訴權,其訴不合法。而判決駁回訴訟請求首先是承認原告有訴權,其訴是合法的,但根據證據的情況或法律規定,法院認為不應當支持原告的訴請。
2、民訴法108條關於“有明確的被告”,沒有要求有適格或正確的被告,只要求是明確、具體。也就是説原告起訴時,只要明確誰是被告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税務行政應訴工作規程》 第十五條
經審查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答辯狀中寫明,提請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一)原告無訴訟主體資格;
(二)沒有明確的被告或者錯列被告;
(三)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或者事實根據;
(四)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或者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正當理由;
(六)未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
(七)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
(八)重複起訴;
(九)撤回起訴後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
(十)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
(十一)訴訟標的已為生效裁判所羈束;
(十二)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訴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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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是什麼意思
複議”的意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為“對已作決定的事作再一次的討論”,為“再次考慮”的意思。而將“複議”用於行政領域,即“行政複議”,又有着其特殊的含義。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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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行政複議多長時間答覆
申請行政複議最長在五日內答覆。依據《行政複議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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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安機關複議或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複議的時效是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提起行政訴訟的,如果申請了複議的,收到複議書15日內提起,如果是直接起訴的,自知道行政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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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怎樣來區別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1、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複議由行政機關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受理,特殊情況下,由本級行政機關受理。2、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屬於司法行為,適用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處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