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虐待兒童判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一般情況下,對於虐待兒童的行為會被認定為虐待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關於虐待罪的規定是: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通過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虐待罪容易同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混淆。司法實踐中難以認定某一行為是構成虐待罪還是故意殺人罪時,一般從主觀故意上區分二者的界限,虐待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對被害人進行肉體上和精神上的摧殘和折磨;故意殺人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至於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主要從主觀故意上區別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的界限。如果行為人出於對被害人進行肉體上和精神上摧殘和折磨的故意,在實施虐待行為過程中,造成被害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其行為構成虐待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並且在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則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虐待罪。
二、虐待兒童怎樣認定
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
由血緣關係而引起的家庭成員,這是由於血親關係而產生的家庭成員,包括兩類:其一,由直系血親關係而聯繫起來的父母、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們之間不因成家立業,及經濟上的分開而解除家庭成員的法律地位;其二,由旁系血親而聯繫起來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員,但是,他們之間隨着成家立業且與原家庭經濟上的分開,而喪失原家庭成員的法律地位。這裏例外的是,原由旁系血親撫養的,如原由兄姐撫養之弟妹,不因結婚而喪失原家庭成員的資格。
在我國,兒童一般是指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其中就包括了男童和女童。一般在對兒童實施虐待行為的時候,達到了一定的情節,那麼就會被認定為虐待罪,需要注意我國《刑法》中並沒有規定虐待兒童罪,所以在對虐待兒童行為進行處理的時候,往往都是認定為虐待罪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我國刑法規定的自訴案件有哪些
一、我國刑法規定的自訴案件有哪些自訴案件範圍有以下幾類:(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情況為: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4、刑...
-
法律對親告罪的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一、法律對親告罪的範圍是如何規定的?法律將親告罪的範圍嚴格的限定在侮辱、誹謗、虐待、侵佔以及干涉婚姻自由內,這些犯罪行為若是受害者不起訴,侵權者不會受到處罰。對於其他情形的犯罪情形,一律都不屬於親告罪,也就意味着此時即使當事人自己不主張維權,檢察院也...
-
公訴轉自訴案件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一、公訴轉自訴案件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公訴轉自訴案件的管轄是當地的法院,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
-
正當防衞是怎麼規定的
一、正當防衞是怎麼規定的正當防衞是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違法阻卻事由,阻卻行為的違法性,不具有法益侵犯性。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