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訴後公安的做法是什麼
一、存疑不起訴後公安的做法是什麼
存疑不起訴後公安的做法是報領導批准,按照治安處罰程序處罰。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的不起訴。存疑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於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決定不起訴的,在發現新的證據,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提起公訴。這是檢察機關對存疑不起訴案件保留公訴權的行為規範。
二、存疑不起訴和絕對不起訴有什麼區別
區別為概念不同、起訴條件不同。
(1)、概念不同
1、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的不起訴。存疑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於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40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四款規定決定不起訴的,在發現新的證據,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提起公訴。這是檢察機關對存疑不起訴案件保留公訴權的行為規範。
2、絕對不起訴又稱法定不起訴,指《刑事訴訟法》第173條第1款和第171條第4款規定的不起訴。所謂法定,是指法律規定的“應當”,即是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具有《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做出不起訴決定,檢察機關不享有做出起訴決定或不起訴決定的自由裁量權,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訴決定。
(2)、適用條件不同
存疑不起訴規定中包括兩個條件:
1、案件已經經過了補充偵查。這是對案件已經經過補充偵查,仍作不起訴決定的時機控制,也是作該決定的程序條件。一般而言,未進一步收集證據就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
2、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這是指證據不足以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於即使提起公訴,法院經過開庭審理,也很可能會宣告被告人無罪。
人民檢察院對此種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必須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286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屬於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據以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我們不能保障案件能否順利的進行,也不能保障能維護自身的權利。因此在遇到案件發生的時候,我們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證明,才能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獲得應有的賠償以及獲得案件的勝利,相反情況下,只能自己承受案件結果。
-
刑事案律師收費多少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案情重大的、複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準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一般如下。1、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2、計時收費一般200-3000元/小時。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
-
法律規定集資詐騙罪怎麼起訴
律師解析:當事人遇到集資詐騙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為:要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確定法院後再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等。集資詐騙罪的管轄法院主要是詐騙行為實行地、詐騙行為結果發生地、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地方的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
刑事諒解書要注意什麼
1.需載明受害人的個人信息;2.需簡述案件信息,如時間、地點、人物等;3.若造成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諒解書應該寫明賠償已達成的協議。4.諒解書的重點是要表達清楚,已經得到受害者的諒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
-
法律規定行賄罪的追訴時效算多少年
律師解答:20年。律師解析:行賄罪的最高法定刑為無期徒刑;受賄罪的最高法定刑為死刑。依據刑法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行賄罪是指,為了自己的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構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