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前的準備包括哪些
當事人遇到糾紛需要請律師幫助自己的,在開始請律師之前還有一些事前準備工作要做。那麼對於當事人來講請律師前的準備包括哪些內容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吧。
一、請律師前的準備包括哪些
請律師幫助打官司之前,當事人要做的準備工作主要有:將自己所有的有關案情材料整理出來,使律師能夠逐步瞭解案情。此外,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還必須向律師如實陳述案情,不得隱瞞、誇大或縮小,既要如實講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實陳述自己不利的一面,這樣就可以使律師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辯護或者代理。
此外,對於自己不便查找的有關證人或其他證據材料,可以將有關情況提供給律師,由律師幫助調查和取證。
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同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作為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不應提出一些無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對於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的當事人,律師可以拒絕接受聘請。
二、請律師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正式聘請律師擔任刑事案件的辯護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必須辦理一定的手續方可成立。這些手續主要是:
1、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手續。律師事務所認為可以接受聘請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聘請律師合同,辦理委託手續,明確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關係,應寫明由律師事務所指派辦理此案的律師姓名,並由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簽名、蓋章,註明合同訂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請律師,應當向律師事務所提交有關委託聘請律師的證明文件,律師事務所方可接受聘請。
3、交納聘請律師費。律師的法律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因此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必須交納一定的律師費用。一般由律師事務所根據《律師收費試行辦法》的規定,依照承辦業務的繁簡程度,需時長短和訴訟標的的多少等實際情況,向當事人收取規定幅度內的辦案費用。當然,對於確實無力交納律師費用的當事人,律師事務所可以減、免費用或者儘量少收費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目前,律師個人不得私自接收聘請和自行收取費用。要請律師必須到律師事務所統一辦理手續。但如果委託人指名聘請律師,可以向律師事務所提出,在一般情況下,律師事務所是可以滿足這一要求的。
請律師之前進行一些準備,也是出於為當事人利益的考慮。這樣一方面是能夠找到真正能夠幫到自己的律師,另一方面也能儘快的完成相關的委託手續。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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