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庭前會議準備工作有哪些
生活當中,當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時候,法院再進行審理的時候會有一個庭前會議,關於這一點大家可能在影視劇當中也見過。但是在實際生活當中,庭前會議是需要進行許多的準備工作的。所以本站小編針對刑事訴訟法庭前會議準備工作有哪些的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介紹。
一、刑事訴訟法庭前會議準備工作有哪些?
1、開庭10日前
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2、開庭5日前
通知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證據的相關情形。
3、開庭3日前
通知檢察院開庭的時間、地點;
用傳票和通知書,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證人、鑑定人等;
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4、在開庭以前召開庭前會議
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二、庭前會議
1、可以召開庭前會議的情形
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
證據材料較多、案情重大複雜的;
社會影響重大的;
需要召開庭前會議的其他情形。
2、庭前會議針對的問題
召開庭前會議,審判人員可以就下列問題向控辯雙方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管轄異議;
迴避;
申請調取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
是否提供新的證據;
是否對出庭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的名單有異議;
是否申請排除非法證據;
是否申請不公開審理;
與審判相關的其他問題。
3、庭前會議的程序
召開庭前會議,根據案件情況,可以通知被告人蔘加。
審判人員可以詢問控辯雙方對證據材料有無異議,對有異議的證據,應當在庭審時重點調查;無異議的,庭審時舉證、質證可以簡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調解。
庭前會議情況應當製作筆錄。
在以上資料當中,小編對刑事訴訟法庭前會議準備工作有哪些的問題,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介紹。可以看出,在我國庭前會議的準備工作主要有送達起訴狀,通知知相關代理人出庭時間等等。在案件進行審理的時候,針對一些特殊情況,庭前會議會根據實際情況,找到相應的解決辦法。庭前會在進行的時候都是按照相關的流程來進行的。
-
詐騙罪怎樣走程序
律師解答:先向公安機關報警。律師解析:1、受害人需向派出所或公安局報案;2、報案需要準備一系列的報案材料,警察審核以後符合立案條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後公安機關便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4、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便會將案件移交檢察院;5、檢察院受到材料...
-
被詐騙了如何處理會如何報警
律師解析:1、在網絡上被騙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儘量地提供能證明詐騙成立的證據,如雙方的網絡聊天記錄、受害者匯款的證據及有關對方的線索等,以便公安機關能及時調查處理。報案時可以聯繫其他受害人一併到派出所報案或者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派...
-
連續犯罪的追訴時效如何計算?
律師解答: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律師解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對於犯罪行為有連續狀態的追訴時效,應當自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具體追訴時效期限應根據其所觸犯罪名具體量刑的法定最高刑予以確定,如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訴時效期限為...
-
集資詐騙罪如何辯護
律師解答:具體分為兩點。律師解析:集資詐騙案的辯護思路,具體分為以下兩點:1、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1)集資人是否攜款逃跑;(2)是否揮霍集資款;(3)是否利用集資款進行犯罪活動;(4)是否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騙取集資款的。2、行為人客觀上是否實施了詐騙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