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條件有什麼
一、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條件有什麼
人民法院對已經審結的案件發現確有錯誤的,依其審判監督職能,有權對案件提起再審,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 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法定的行使審判權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在民事訴訟中有權行使審判權的機關和公職人員包括:各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和審判委員會,他們共同對本院的審判行審判監督權;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不同,其提起的方式和適用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第二, 提起再審的客體必須是人民院確有錯誤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所謂確有錯誤,既包括認定事實的錯誤,又包括適用法律上的錯誤;既包括適用實體法錯誤,也包括法定程序錯誤。對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未發現錯誤,不能提起審判監督。另外,人民法院對未生效的裁判發現錯誤的,只能通過二審程序糾正錯誤,而不能適用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
第三, 必須由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組織作出裁定書以決定再審,方能啟動再審程序。
二、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對於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不是所有的都能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也就是再審程序。要知道審判監督程序屬於一種特殊的審判程序,是作為司法補救的一種程序。除少數由檢察機關、上級法院或本院依職權提起再審外,審判監督案件多數是由當事人申請再審引起的。而這實際也包含了兩個程序,即再審申請複查程序和再審程序。
-
被詐騙了如何處理會如何報警
律師解析:1、在網絡上被騙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儘量地提供能證明詐騙成立的證據,如雙方的網絡聊天記錄、受害者匯款的證據及有關對方的線索等,以便公安機關能及時調查處理。報案時可以聯繫其他受害人一併到派出所報案或者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派...
-
詐騙罪可以找回被騙的財物嗎
律師解析:可以找回。被詐騙的錢可以追回,需要通過司法途徑來追回被騙的錢財的,需要由司法機關調查取證,並對有關財產的流向進行控制。公安機關也需要及時通過凍結財產、查封扣押的方式來追繳財產,但如果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則是無法追回的。...
-
網上詐騙報警錢能追回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如果報警後警察成功破案贓款仍在的,是能追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
刑事案件是否能撤案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是否可以撤案,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可以撤案的情況是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2、不可以撤案的情況是確實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行為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存在法律上可以撤案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