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偵查和立案的區別有哪些?
一、立案偵查和立案的區別有哪些?
1、一個是訴訟行為,一個查處行為
立案是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立案偵查是,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或者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後經領導批准,立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為。
2、順序不同,先立案後偵查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有犯罪事實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立案偵查的主體,目前語境下,是特指公安機關。立案後,一般案件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開始偵查。
3、立案不一定為刑事犯罪
立案:司法機關對於控告、檢舉或者自首的材料,應按管轄範圍進行審查。
立案偵查:適用對象是一般刑事案件,不含治安違法案件、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
立案到立案偵查需要一個過程,不是立案了就要偵查,不符合立案偵查的不會立案偵查。
二、檢察機關立案監督程序
1、由承辦案件的人員製作《立案請示報告》;
2、經部門負責人或者主辦檢察官審查;
3、由部門負責組織討論同意;
4、由部門負責人或主辦檢察官報請檢察長批准。
三、逮捕和立案偵查有什麼區別?
逮捕和立案偵查的區別有:立案偵察並不一定會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偵查,逮捕所具備的法律效應顯然大於立案偵查。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並不必然會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體情況需要根據實際案情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應由公安機關提出,並報請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偵查、強制措施、逮捕,這些程序都規定在《刑事訴訟法》中。
立案偵查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的“第二編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的“第一章立案”、“第二章偵查”中。其中,“立案”規定在第109條至第114條;“偵查”規定在第115條至第168條。
逮捕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的“第一編總則”的“第六章強制措施”中。具體指第66條至第100條。
根據前述法律規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應由公安機關提出,並報請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因而,可以説,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並不必然會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體情況需要根據實際案情決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立案和立案偵查這兩種是屬於一個前一個後,有立案的存在才會有偵查的情形;對於這兩者一個都是不能少的;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都是會結合實際情況來,而且立案也是需要有合法的依據才能進行下去。
-
敲詐勒索沒到立案能怎麼樣處理
律師解答: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律師解析:若行為人的敲詐勒索行為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對其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對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行為人,一般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
運輸假幣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運輸假幣罪立案條件,主要包括:1、總面額超過四千元或總幣量超過四百張(枚)的;2、總面額超過二千元或總幣量超過二百張(枚),同時兩年內因為運輸假幣受過行政處罰,又運輸假幣的;3、其他運輸假幣,應該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
-
幫信罪的立案標準
律師解答:幫助犯罪達到情節嚴重。律師解析:幫信罪的立案標準為幫助犯罪達到情節嚴重。若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犯罪,而為其提供網絡存儲、互聯網接入、通信傳輸、服務器託管等技術支持的,或者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廣告推廣等服務的,情節嚴重的,就可以構成幫助信息...
-
妨害作證罪立案追訴標準
律師解析:妨害作證罪的立案追訴標準為: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採用暴力、威脅等方法阻止證人依法作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妨害作證行為。2、主觀方面為故意。3、本罪是舉動犯,只要實施了妨害作證的行為,均構成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