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緩刑和拘役的概念一樣嗎?

一、緩刑和拘役的概念一樣嗎?

緩刑和拘役的概念一樣嗎?

是不一樣的,拘役是在公安機關執行,一般期限不超過一年,而緩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機構考察,假如表現良好,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那麼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拘役也是一種刑罰,只不過是對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的處罰,也會留有案底的。

1、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二、緩刑和死緩有什麼差異?

1、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構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為:在死緩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死緩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緩刑和拘役的概念不一樣,一個屬於刑事處罰,一個是刑罰執行方式,緩刑和死緩之間存在差異,這兩種刑罰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死緩的適用需要以判處死刑作為前提,這兩者之間的執行方法存在着差異,考驗的期限也有所不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也不是一樣的。

標籤:緩刑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