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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與故意傷害之間有聯繫嗎?

喝酒與故意傷害之間有聯繫嗎?

一、喝酒與故意傷害之間有聯繫嗎?

有一定的聯繫,酒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除了社會危害性較輕、被告人認罪態度好等情節外,鑑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諒解,其自願認罪認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從寬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可以分別在下列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量刑起點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重傷傷殘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量刑起點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據手段的殘忍程度和嚴重殘疾的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是他人的生命以及身體健康權。要注意,這裏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對自己的身體進行侵害不算在其中;

(二)客觀方面表現為對他人身體健康權的非法侵害行為。既包括積極的作為,又包括消極的不作為。並且,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已經達到一定的程度;

(三)主體是一般主體。但是如果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四)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喝酒與故意傷害之間有一定的聯繫,存在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受害者被鑑定為輕微傷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受害者被鑑定為輕傷的,需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鑑定為重傷的,需要判3~10年有期徒刑;若受害者死亡,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標籤:故意傷害 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