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了家屬應該怎麼做才有效?
被刑事拘留了家屬應該怎麼做才有效?
一、聯繫辯護律師瞭解案件情況依法會見當事人。遇到刑事案件家屬容易病急亂投醫,找關係求大仙的什麼都有,到頭來只是花了一堆冤枉錢事一個也沒辦成。與其這樣不如找個靠譜的刑事律師,依靠律師費專業知識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瞭解案件的基本情況。弄清楚當事人為啥被抓,犯了什麼罪以及拘留地點。再瞭解完這些基本情況後,律師就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證件會見當事人。第一次會見對於當事人來説可謂是一劑強心劑,幫助當事人恢復信心,同時還可以從當事人口中具體瞭解案情。
二、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根據第一次會見的情況,律師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對案情進行判斷,並向公安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為當事人儘可能的爭取自由。
三、收集證據,提出法律意見。拘留階段公安機關在收集證據,作為當事人一方當然不能坐以待斃,也應當立即蒐集當事人無罪或者最輕的證據,並形成書面的法律意見書爭取不予批捕或者不予起訴。
四、參與談判,達成諒解。有些刑事案件可能會牽扯到需要受害人諒解,這個時候家屬或者律師積極參與談判,同時還得有勇有謀,爭取諒解,為當事人爭取罪輕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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