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工作嗎?
一、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工作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工作,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規定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該條同時規定,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中僅列明被取保侯任人應遵守的規定,包括對其行蹤的控制,及時到案的保證,以及不得干擾案件的偵查、審判等。特別情況會進一步限制被取保候審人的通信、行動以及從事某些活動的自由。但並沒有明文規定,被取保候審人不得繼續工作。由於被取保候審人的工作性質不同,對工作的影響程度也不同。
二、取保候審規定是什麼?
(一)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取保候審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因此需要將行蹤報告給公檢法機關。原則上,在法院給出有罪判決前,犯罪嫌疑人均屬無罪。但對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通知》中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在此期間停發原工資。
(二)非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對於非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取保候審期間的工作、工資問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若被取保候審人的工作與被偵查、起訴、審判的犯罪行為相關,會公檢法機關處於偵查、審查的需要,嫌疑人是無法正常繼續工作的。但若工作與犯罪行為無關,那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符合單位規定與法律相關規定的情況下,被取保候審人是可以繼續工作的。
(三)工作與相關罪名是否有關
若被取保候審人的其工作的原因而與其可能觸犯的罪名有關,例如財務人員涉及職務侵佔,那麼就需要暫停相關工作,以便偵查、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不受干擾。
日常生活當中,取保候審主要是指我們國家《刑事訴訟法》當中所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性的措施,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之下,可以責令其提供一定的保證人,或者是提供保證金,然後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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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會退。律師解析:如果未違反相關規定則可以退回。取保候審保證金是一種財產擔保,其目的在於利用保證金來約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促使出資人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有效的監督,從而保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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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到法院還會取保候審嗎
律師解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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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不能。1、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2、緩刑是對罪犯給予考驗期,實行社區矯正不予羈押的一種制度。取保候審期間和緩刑期是沒有關係的,也不存在折抵關係。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據刑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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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1、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只要符合規定就可申請取保候審,沒有時間規定。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以進行取保候審;3、如果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