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一、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處罰條例》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對象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司法拘留的對象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羈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結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於懲誡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以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聯繫,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認並改正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羈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5)適用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權,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少部分人是在此之前,從來就不知道拘留是分成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在拘留的時候公安機關都會出具拘留通知書,假如拘留通知書上面顯示的是刑事拘留,就説明被拘留的對象有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但顯示的是治安拘留的話,並沒有犯罪,只是也做出了一些其他的違法亂紀的事宜。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逮捕證下來多長時間的懲罰
律師解析:逮捕和判刑沒有必然的聯繫。逮捕證只是公安機關對嫌疑人的一個措施。判刑是法院通過證據進行全案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
-
網絡詐騙的刑事拘留最長多久
律師解析:網絡詐騙刑事拘留最長拘留37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
法律規定刑拘和羈押算不算刑期
律師解析:不算在服刑,因為在羈押期間還只能説是有犯罪嫌疑,有沒有罪要法院判決後才能確定。判刑後,羈押時間可以根據刑罰來折抵刑期:1、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
-
批捕了哪些時候能見家屬
律師解析:批捕後親屬不可以見犯罪嫌疑人。1、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已經轉為逮捕,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2、一般法院公開開庭是家屬可以旁聽,見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對方講話;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到監獄服刑後,這種屬於正常的家屬探視。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