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如何認定詐騙犯罪
實踐中,對詐騙犯罪進行認定是具有積極意義的,能夠幫助我們準確的區分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等等。那麼大家知道該如何認定詐騙罪嗎?而詐騙罪認定標準又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怎麼認定詐騙罪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1、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説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2、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
3、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盜竊罪。
4、最後,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認定詐騙罪的標準是什麼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
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着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係、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後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佔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二)本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
兩者都使用騙術,後者也可能獲得財產利益,這兩點相同;但是,主觀目的、犯罪手段、財物數額要求和侵犯的客體,均有不同。
招搖撞騙罪是以騙取各種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活動,是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它所騙取的不僅包括財物(但無數額多少的限制),還包括工作、職務、地位、榮譽等等,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詐騙犯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財物所有權,實踐中往往是根據實際的詐騙數額,對行為人進行處罰的。關於詐騙罪認定標準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專業的刑事律師,相信他們會為您提供幫助。
-
不還貸款是詐騙罪嗎?
律師解析:貸款不還是否構成詐騙罪按具體情況而定:1、申請貸款材料真實可靠,不會因為還不起而成為刑事案件;2、申請貸款材料虛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金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可能涉嫌貸款詐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
-
詐騙罪累犯會判緩刑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緩刑的運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為條件的,而累犯是經過了刑事處罰後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如果對累犯適用緩刑,就違背了我國刑罰的目的。所以,詐騙罪累犯不可以緩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四...
-
網上買東西被騙了
律師解析:網上買東西被騙了,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數額較大,涉嫌詐騙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解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
-
詐騙案多久能開庭?
律師解析:無明確規定。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詐騙罪一般多久開庭,但是詐騙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六個月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