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怎樣判刑
毒品辯護1.8W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禁毒法》第六十一條,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容留他人吸毒是否構成犯罪,需要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來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三、從重處罰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並處罰金,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從重處罰也是在這個幅度內從重,不會超過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紹買賣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禁毒法》第六十一條,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容留他人吸毒是否構成犯罪,需要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來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三、從重處罰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並處罰金,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從重處罰也是在這個幅度內從重,不會超過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紹買賣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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