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鑑定是傷好後做嗎
這個要看具體的傷害情況,同時也要依據相關規定去執行。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公通字[2005]98號)
第17條: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鑑定。
第18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第19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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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滿後犯新罪怎麼辦
現行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從立法技術層面分析,對於新罪和漏罪兩種情形的規定是有明顯區別的。對於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發現新罪”,對於漏罪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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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司法鑑定標準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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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調解屬於犯罪記錄嗎
不屬於。犯罪記錄,一般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即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派出所可以調解治安管理案件,和輕微的刑事案件。在派出所的調解下達成的協議,或者進派出所調解都不屬於犯罪記錄。如果派出所沒有刑事案件立案,而立的是治安案件,派出所調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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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必須屍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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