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
強制措施律師解答1.4W
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採取的在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法定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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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證下來多久會開庭
收到逮捕令至開庭的具體時間長短,因罪名不同、案情不同,涉及每個階段的時間均有可能不一樣,故不同的案件,經過的時間均有差異。刑事案件一般要經過刑事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這三個階段。如果案情複雜會相應的延期。要經過偵查階段,一般最長37天。移送檢察院,這期間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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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案立案後抓人流程
具體流程是:一、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二、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三、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抓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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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後手機是什麼狀態
被拘留後手機是被保管的狀態,對於被拘留所收拘的被拘留人,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所以被拘留後,手機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不會歸還家屬。所有物品都應當交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保管,釋放後再取回來。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第十一條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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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必要性審查當天能放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所以,羈押必要性審查要經過一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