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惡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以及“惡意透支”認定處罰的相關問題,對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作了界定,以區別於善意透支的行為。
根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
1、對“惡意透支”增加了兩個限制條件:
一是髮卡銀行的兩次催收;
二是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這裏面就排除了因為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書,而沒有按時歸還的行為,持卡人沒有接到有關通知或者文書,過了一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不屬於“惡意透支”。
2、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這是該行為非常重要的構成要件。“非法佔有”是區分“惡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個主要界限,只有具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透支的才屬於“惡意透支”,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
法院對賭博羣羣主該如何判刑
律師解析:賭博羣主因賭博涉案而被抓捕,如果會被判刑,説明行為人的賭博行為或者幫助賭博行為構成了犯罪。羣主以獲取錢財利潤為目的,通過羣聊的方式組織多人賭博或者以賭博為主要業務的,就構成了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
-
非法經營怎樣處罰
律師解析:非法經營應作以下處罰:1、如果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實施了非法經營的行為,擾亂市場秩序且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一般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違法所得1-5倍的罰金;2、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的,則應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5倍的金...
-
緩刑期滿後注意哪些
律師解析:緩刑期滿後沒有什麼特別需要注意的,只要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就可以。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據刑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
-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罪法院該咋判
律師解析: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罪法院如何判:1、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