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能證明是脅迫簽字不是本人簽署
證據調查2.7W
證明是不是受脅迫簽字的,主要看當事人的證詞和當時簽署協議時的環境,並且綜合字跡等。
當事人可以這樣做:收集證據,如受脅迫時的證人證詞,通話記錄,視頻記錄等,然後選擇報警處理。受脅迫簽署的協議,屬於可撤銷的,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撤銷,但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一般建議事後及時報警,保留報警記錄作為證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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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證言的特徵都是怎樣的
對於瞭解案件情況的人,其實都是可以作為證人的,但是在不同的訴訟類型中,我國對證人的條件要求不一樣。而通常證人所説的關於案件的話,自然也就屬於證人證言了。不同的證據類型有不同的特徵,那麼這個證人證言的特徵是什麼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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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提起訴訟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可以準備報警記錄,驗收單,醫藥費單據等證據;監控視頻和路人證詞也是合法證據。但是傷情鑑定為輕微傷的話,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如果公安機關立案,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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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證據收集
律師解析:糾紛當事人需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在舉證期限屆滿後,需要提供的反駁證據或對證據瑕疵進行補正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調查收集的申請,該申請期限亦不應受已經確定的舉證期限的限制。再如,關於逾期提供證據的規定也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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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證言是否都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律師解析:不是。1、無論是公訴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證人還是被告人、一方提出的證人所作的證言,在法庭上都要當庭經過雙方的訊問和對質、證明,雙方都可以對證言的具體內容與相關情況提出問題,對證言中不真實或者存在疑問的地方提出問題和反駁意見。這樣做的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