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事訴訟中止的條件是什麼?
一、有關民事訴訟中止的條件是什麼?
有關民事訴訟中止的條件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中止訴訟:
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1)被告的行政機關被撤銷,尚未確定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或者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其職權也同時被撤銷,從而無法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尚未確定繼續訴訟的行政機關;
(2)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章互相牴觸,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裁決,在等待解釋或裁決時,人民法院應中止訴訟;
(3)在審理案件中,人民法院發現被處罰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時,應及時將有關犯罪材料移送有關機關,如果刑事責任的追究影響本案審理的,應中止訴訟,待有關機關作出最終處理後,再恢復訴訟。如果刑事責任的追究不影響本案審理的,應繼續審理;
(4)追加、更換當事人,或者本案的處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處理的結果時。
中止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待中止訴訟的情形消失後,當事人可以申請恢復審理程序,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加以恢復。恢復訴訟後,當事人和人民法院在訴訟中止前的訴訟行為仍然有效。
二、中止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期間分為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特殊訴訟時效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指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關係都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特殊訴訟時效期間適用於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民事法律關係。
短期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1年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當代社會民事訴訟在進行過程當中的話,一般情況下沒有特殊的原因都不會停止的,需要一以貫之的完整的完成這個環節,當然有一些情況,比如説當事人去世了,那麼這個訴訟活動沒有人蔘與下去,所以就需要暫時停止,還有法律規定的其他的情況。
-
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的規定是怎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
-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在日常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認為一審法院對所涉案件沒有管轄權,是可以在十日內,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那麼,如果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當事人能否上訴,如何書寫上訴狀文本,本站整理相關知識後,為大家作詳細介紹。管轄權異議被駁回上訴狀範本上訴人(原審被...
-
在我國民事訴訟要交什麼費用?
當代有很多事情是觸犯到法律的,老百姓們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但是在訴訟的時候必須向人民法院交納相應的費用以保證人民法院有經濟的支撐下完成每一單官司。民事訴訟要交什麼費用以及民事訴訟交納費用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令許多普通老百姓們很頭疼,下面將為大家介紹一...
-
車禍後的官司怎麼打
現在,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變成了有車一族,隨着機動車的增多,車禍也日益頻繁發生,成為現代社會的公害。如果真的發生了車禍,我們該如何處理呢?如果雙方協商不好,車禍後的官司怎麼打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大家瞭解這方面的法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