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移送一直未立案可以上訴嗎?
一、管轄移送一直未立案可以上訴嗎
可以上訴。當事人如果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在提出申請後應當由法院進行審核,若確實沒有管轄權的應當在十日之內將案件材料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移送管轄後法院應當在接受到後的七日或者十五日之內進行立案,若未立案當事人可以進行上訴。移送管轄後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第一審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狀)或者執行申請書後,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收到自訴人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的,經審查認為符合自訴案件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十五日內立案。
改變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應當在收到案卷材料後的三日內立案。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的五日內立案。
發回重審或指令再審的案件,應當在收到發回重審或指令再審裁定及案卷材料後的次日內立案。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裁定(決定)的次日立案。
二、如何規範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
1、原受理法院應嚴把立案關,不符合立案標準的應讓起訴人補充、完善後再立案。對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經工作仍達不到法院立案條件的,以及本院無管轄權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時,人民法院應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訴訟指導和釋明工作。
2、儘快制定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規範,從而使原受理法院移送案件工作及受移送法院立案工作走上規範化管理,及時保護當事人的訴權。移送案件及其立案工作規範應涵蓋的內容,移送案件的時限。移送原案卷全部材料。同時,應將原案卷材料裝訂成冊後再移送。訴訟費用應隨案移送。這樣做既方便當事人訴訟,又有利於公眾監督。案件移送的交接手續。如,填寫《移送案件交接登記表》等。對可以受理的移送案件,應在收到案卷材料後的三日內立案。收到案卷材料的時間,從原受理法院移交案卷材料和訴訟費用齊備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對案件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當在十日之內將案件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該法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後應當依據實際情況在七日或者是十五日之內對案件進行立案,要是沒有立案的案件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因為這是法院的失責。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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