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地與結果地不同怎麼確定管轄地?
一、犯罪行為地與結果地不同怎麼確定管轄地?
犯罪行為地與結果地不同一般根據犯罪結果地來確定管轄地,《刑事訴訟法》第24條對地域管轄作了明確的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由此可知:
刑事案件原則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預備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銷贓地。犯罪地在幾個人民法院轄區內的,這幾個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都有管轄權。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原則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的理論根據在於:
①犯罪地是犯罪證據集中的地方,便於犯罪地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證據,查清案件事實,也便於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理核實證據,正確及時地審判案件;
②犯罪地的人民羣眾最關心本地所發生的案件的審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便於當地羣眾去旁聽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判,對審判活動進行監督,同時發揮人民法院庭審的教育作用;
③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過審判自己轄區內發生的各種犯罪案件,便於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況,研究總結犯罪的特點、規律和趨勢,提出防範的建議和措施,搞好綜合治理,預防和減少犯罪。
二、刑事立案管轄原則有哪些
(一)有利於準確及時查明案件事實,保證案件質量,實現《刑事訴訟法》的任務;
(二)合理分工,充分發揮各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便於訴訟參與人蔘與訴訟活動;
(四)既要分工明確,又要留有餘地,做到原則性靈活性相結合。
在發現自己的財產、身體權益受到他人的侵權行為而受到傷害時,若是想要通過法律方式維權,首先需要確定犯罪結果發生地、造成違法結果行為的實施地點以及犯罪分子的經常居住地,繼而確定該刑事案件的管轄司法機構後才能起訴。
-
單憑錄音能打勝官司嗎
錄音是可以用來打官司的,但有一些限制。一、錄音、攝像等要儘量保留原始載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
-
一般開庭幾天出判決書?
一、一般開庭幾天出判決書?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
-
行政執法立案程序和條件有哪些?
一、立案的條件結合《行政處罰法》和《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相關條文來看,立案的條件,一是發現違法行為;二是執法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這裏筆者認為第一個條件“發現違法行為”其發現的來源可以是:檢查中發現、羣眾舉報、控告、上級交辦、下級報辦...
-
民事公益訴訟的四個範圍是什麼
一、民事公益訴訟的四個範圍是什麼?公益訴訟的四個範圍並無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公益訴訟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