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訴狀格式是怎樣的
行政起訴狀格式是怎樣的?
(一)、結構形式
1、標題。寫明。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於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範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的核心內容,其具體內容和寫法另作論述。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
(二)、行政起訴狀
行政起訴狀範文
原告:黃XX,男,一九三七年四月出生,漢族。遼寧撫順人,系XX市XX廠幹部,現住XX省XX市XX區XX街XX號。被告:XX省XX市土地管理局,地址:XX市XX區XX街XX號,:XXXXXX,郵政編碼:XXXXXX。事項:
一、撤銷XX市土地管理局的(1991)行處字第XX號行政處罰決定;
二、根據事實和法律,正確裁決。事實和理由:XX市土地管理局做出的(1991)行處字第XX號行政處罰決定(以下簡稱)是錯誤決定。這個不尊重客觀事實,並且錯誤地援引了法律條款,因此應予撤銷。理由如下:
1、認為,原告'沒辦土地審批劃撥手續就施工是違法的。觸犯了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之規定,'並據此作為處罰決定的主要理由。原告認為,這種認定是虛假的,不客觀的。原告於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開始逐級向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翻建住宅樓(見附件1),面積為300平方米。1989年10月17日,X已籤批(見附件2)。1990年3月1日,X市城建規劃處簽發建房通知單(見附件3)。據此,原告動工翻建住宅樓,並於同年8月竣工。竣工後,由城規劃處按建房通知單驗收。驗收合格後,於同月15日發放了第X號(見附件4)。原告認為,上述審批手續合法。城建規劃處代表政府行使權利。其審批是有效的,合法的。據查,原告建房期間以及建房之前的審批工作,都由城建規劃處負責。這是政府賦予的權利,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干預。原告手持城建規劃處的合法批文,並按建房通知單劃定的範圍施工建房,怎麼會被認為'沒有土地審批劃撥手續'呢?違法又從何談起呢?是城建規劃處的批文違法,還是原告沒按批文施工而違法?
2、《決定》本身自相矛盾,適用法律條款不當。《決定》第一自然段,清楚地説明了原告經X市城建規劃處批准,翻建300平方米住宅,並且發給了第X號。而在第二自然段,又認為'沒辦土地審批劃撥手續,多佔地112.6平方米。《決定》既然承認城建規劃處的X號批文。原告按該批文建房就是合法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否定規劃處的批文,那麼,否定的依據是什麼?如果批文無效,應依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由規劃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應當處罰原告。《決定》援引土地管理法第43條之規定也是不恰當的,此條款是爭對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而言的,對個人建房並未作出具體規定。其次,土地管理法第53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土地管理局卻擅自將訴訟時效改為15日。因此,原告認為,《決定》並非依法成立。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決定》認定的事實與實際不符,其裁決結果,與法律相悖。因此,請法院詳查,依法撤銷《決定》,儘快公正裁判。
此致X省X市人民法院
起訴人:黃X
x年×月×日
以上即為行行政起訴狀格式及相關的範文,行政起訴主要是針對行政機關提出的起訴,因此在寫行政起訴狀的時候,一定根據相應的格式來寫,這樣才是一份完整有效的起訴書。如果對於行政起訴狀或者其他起訴狀的格式以及內容不明白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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