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是哪些
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是哪些
1、起訴狀
起訴狀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真實、具體、清楚,訴訟請求明確合法,並應當在起訴狀中簡明陳述案件事實及起訴理由。
如果是公民個人起訴的,應當在起訴狀落款處由起訴人簽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單位起訴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明文件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應當向法院提供證明起訴人身份的材料。起訴人如果是公民的,應向法院提供起訴人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二代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兩面)。起訴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同時,如果你起訴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單位的,根據現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還得提供在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公司法人的應當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的被告基本情況的證明。
3、證據材料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得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並製作證據清單,所有證據材料應當編好頁碼及證據序列號。
4、委託律師的話,需要提交委託手續如:律所公函、授權委託書。
5、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就是上述的這些內容。如今,我國各級法院實行的是立案登記制度,因此當場就需要告訴立案人案件是否立案受理,如果材料不齊全的話,可以通知其不足相應的材料。關於民事訴訟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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