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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總則有關法人的概念是什麼

不管是在影視作品裏還是在生活中,大家一定都聽説過法人這個概念吧。相信大多數人雖然聽過這個名詞,但是肯定沒有具體的去了解過這個名詞所代表的含義。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學習一下新民法總則有關法人的一些具體的解釋以及相關的法律條文。

新民法總則有關法人的概念是什麼

最新《民法總則》是這麼規定法人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設立法人要滿足什麼條件?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法人的民事責任由誰承擔?

(1)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3)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以上供參考。

一、民法總則企業法人包括哪些?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二、企業法人股東的責任有哪些?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非營利性法人的範圍是什麼?

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具備法人條件,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務設立的事業單位,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四、法人解散的條件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3、因法人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關於新民法總則有關法人的相關的解釋,公司法人的具體的規定已經非常詳細的列在了上面。法人作為一個企業的的代表所要承擔的責任是很大的,並且對於公司所要揹負的債務是要付全責的。相信看到這裏您應該對這些有了一定的瞭解,希望可以 給你提供一定的幫助。

標籤:民法 法人 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