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搶奪假幣是搶奪罪嗎?
一、法律規定搶奪假幣是搶奪罪嗎?
法律規定搶奪假幣是搶奪罪,只要符合搶奪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就會構成搶奪罪。
搶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客觀和主觀、主體和客體。主體要件是具有刑事能力的人,在主觀上是故意的,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來謀取一時私利的行為構成的,客觀上實施搶奪行為,客體要件是他人財產所有權。
二、最新搶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 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搶奪價值2 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犯罪數額不足2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管制、罰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為基數,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有數額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1)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財物的;
(2)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3)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搶奪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搶奪公私財物價值8000元以上並具有《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每增加規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5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搶奪公私財物價值4萬元並具有《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四)相關法條:
1、《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攜帶凶器搶奪”,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
搶奪他人財產,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必然是需要受到一定的處罰的,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是否會構成搶奪罪,還是需要根據刑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來判斷的。但是搶奪他人財產1萬元的,基準刑是有期徒刑三年。因此量刑幅度,需要根據財產大小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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