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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可以起訴重婚罪嗎?

人死了可以起訴重婚罪嗎?

一、人死了可以起訴重婚罪嗎?

不能。構成重婚罪一方死了的情況下,是不可以再次起訴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於當事人已經死亡的,可以免予追究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諮詢瞭解,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重婚罪是刑事白訴案件,“告訴才處理”的原則,通俗説就是民不告管不糾,一方當事人已經去世白然刑事自訴就沒有自訴人,故無法起訴。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什麼人可以起訴重婚罪

犯重婚行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可以起訴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構成要件的內容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重婚罪起訴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如果當事人死亡不能起訴,犯重婚行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可以起訴重婚罪,構成要件的內容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