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是什麼
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凡是由公安機關偵查並且結案的每一案件,都應該是做到罪犯的犯罪事實清楚,為案件所提交的各項證據充分正確,並且寫出關於是否起訴的意見書,和所有的相關案卷材料以及證據一併移送同級的人民檢察院,由檢查員最終審查決定。這是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人民檢查院在對案件進行審查的時候,有幾點必須要查明:
(一)關於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犯罪事實是否清楚,訴訟所提交擁有的證據是否確實和充分,犯罪人所犯的罪行是否真實成立,罪名是否正確。
(二)訴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沒有未被發現的其他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案件是不是可以不用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沒有刑事判決附帶民事訴訟的
(五)偵查員的偵查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審查起訴告知書就是指對案件審理完畢,將此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接着,檢察院將對公安機關所移送來的案件進行仔細的核查和審查,會根據審查結果來決定對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訴的結論。
人民檢察院審查後如果決定不起訴,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告,如果被告對判決結果不滿,可以想上級人民檢查院提出申訴,請求下一步的公訴。注意這個時間要求是在被告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才可以。
所以,當訴訟當事人收到審查起訴告知書的時候,説明刑事案件已經到了人民檢察院的進行公開審查的階段。只有等審查之後才開始正式進行起訴。
-
公司解散清算費有什麼
1、清算費用;包括清算組人員工資、辦公費、公告費、差旅費、訴訟費、審計費、公證費、財產估價費和變賣費等。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3、應繳納的税款。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
-
被申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不能起訴嗎?
一、被申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不能起訴嗎?被申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可以進行起訴的。我國實行一級複議制度,即對複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再向複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制度,當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
-
汽車銷售公司合同霸王條款拖着不肯退錢怎麼起訴
律師解答:撰寫起訴狀,到法院起訴。律師解析:撰寫起訴狀,到法院起訴。起訴流程如下:一、撰寫起訴狀。寫明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列出訴訟請求。二、帶上起訴狀,證據複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三、立案後等待法院處理。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給起訴人送...
-
車禍本人去不了委託書怎麼寫?
律師解析:委託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範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法人或其他組織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依法委託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