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怎樣起訴女方重婚罪?
一、男方怎樣起訴女方重婚罪?
重婚罪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製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在起訴前,需要製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起訴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法院審查後,准予立案的,會出具准予立案通知書並製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後,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繳費後,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繳費後就表示立案成功,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後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二、重婚罪的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犯重婚罪離婚的怎麼賠償
1、應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並根據上述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額的原則來確定賠償額的份額或比例才能恰當與公平。
2、如果夫妻共有財產如金錢等不足於賠償無過錯方損失或者其共有財產分割時,過錯方所分得的財產如房屋等無法通過折價或抵償的方式賠償對方損失的,則人民法院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來確定其精神損害賠償數額。
3、物質損害賠償額在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應優先考慮和照顧,並根據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程度、過錯方的主觀過錯責任之大小及其經濟負擔能力等因素來確定其在夫妻共有財產中的份額或比例。同時,今後生存的需要也應給予過錯方一定的共有財產。
4、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損害賠償係數並優先確定物質損害賠償額,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第10條即根據侵權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個家庭的實際情況並便於法院的執行及無過錯方權利之實現,使過錯方和無過錯方都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功能與作用,從而對各個婚姻家庭產生制約及規範性影響。當然,如果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損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財產無法再賠償其損失,則另行確定其賠償額也在情理之中。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是屬於自訴的案件,如果發現另一方有重婚的行為就可以由自己親自到法院進行提起訴訟,但前提是當事人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得到勝訴的機會,所以,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也必須要有合法的依據才可以進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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