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的內容都有哪些
一、肖像權的內容都有哪些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肖像製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製作專有權,取決於製作人在製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製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麼,同樣構成侵害製作肖像的專有權。以攝影人來説,你只要拿着照相機對準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質載體上(製作出來),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儘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
其基本內容是:一是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主要體現在: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一般原則為:公民對自己的形象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裏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二、侵犯肖像權要承擔哪些責任?
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一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為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對於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説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為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肖像權是自然人的重要人格權,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否則就要承擔賠償道歉等責任。對於被侵權人來説,應當及時請律師幫助收集證據,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通過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是還有不清楚肖像權的內容,不妨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
損害個人財產和解了會拘留嗎,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一、損害個人財產和解了會拘留嗎損害個人財產違反治安管理的,雙方不能達成和解的情況下,對損害人有可能給予行政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
造成輕微傷拘留後拒不賠償的後果是什麼
一、造成輕微傷拘留後拒不賠償的後果是什麼?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經公安機關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會受到罰款和拘留,也可能會被起訴。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條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人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
-
高空拋物抓到了怎麼處理,相關法律規定
一、高空拋物抓到了怎麼處理高空拋物者被抓到後,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如果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處罰。造成損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張賠償。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
-
侵犯他人隱私權會如何處罰
一、侵犯他人隱私權會如何處罰法律保護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因此他人有不得散佈的行為。散佈他人隱私,損害他人名譽的,是違法侵權行為,應依法受到治安行政處罰。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隱私侵權訴訟,要求侵權人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甚至賠償損失。按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