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要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
一、什麼情況要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
賠償案件中,符合下列情況的,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
1,子女未滿18週歲的;
2,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被扶養人;
3,男年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的被扶養人。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在殘疾賠償金項目之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 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綜合上面所説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是由肇事的一方來進行承擔,但要求賠償這筆費用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如果不靠受害方扶養,有完全的生活自理能力,民事能力,那麼之筆賠償是申請不到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
-
不小心毀壞他人財物可以不賠嗎
一、不小心毀壞他人財物可以不賠嗎1、需要賠償。因為個人過錯給他人造成財物損失的,仍然需要承擔侵權責任。2、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
-
民法典中人身損害賠償具有專屬性嗎
一、民法典中人身損害賠償具有專屬性嗎人身損害賠償是具有專屬性的,人身損害賠償只能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親屬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
-
民法典相鄰關係的火災怎麼賠償,鄰居火災怎麼處理
一、民法典相鄰關係的火災怎麼賠償如何賠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1、如果失火原因非自己能控制的,如自然或者其他人報復導致的,則不需要負責;2、如果失火是自己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的,如忘記關煤氣或者沒有及時修復老化的電線路導致的火災,屬於過錯責任,依法應當承擔侵權的賠...
-
人身損害賠償官司原告會輸嗎
一、人身損害賠償官司原告會輸嗎如果被侵權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有可能勝訴,也有可能敗訴,具體需要按照具體案情進行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