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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可以申請經濟賠償嗎

誹謗罪可以申請經濟賠償嗎

一、誹謗罪可以申請經濟賠償嗎

誹謗侵權的可以主張經濟賠償,因誹謗行為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主要是指的精神賠償。但對於精神賠償,全國沒有確定的的標準與數額,主要由法官根據一定的原則、參考多種因素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誹謗罪的賠償標準

關於誹謗罪的賠償,我國法律上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賠償標準,而是根據一些因素確定賠償的。

1.侵害人的過錯程度

侵害人的過錯程度是指侵害人進行侵權時的心理狀態。一般可以分為故意和過失,在故意的侵權的精神損害賠償中對於受害人造成的傷害一般要比過失情況下大得多。同時考慮到侵權人的主觀惡性,一般故意違法行為所承擔的責任要比過失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要重。行為人在故意侵害他人權利的時候一般會想方設法、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其主觀的惡性較大,因此承擔的責任要重一些。

2.侵害人的獲利情況

精神損害賠償是對受害人的一種精神撫慰以及精神損失的補償,同時也是對侵害人的一種懲罰,只有這樣才可以能夠達法的預防犯罪的目的。試想如果一個人以杜撰名人的隱私出版而賺錢,那麼必然會侵害受害人的名譽和隱私,對於這樣的侵權行為如果僅僅是要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而沒有針對其所獲得的巨大收入一情節判處鉅額的賠償,那麼賠償就失去了懲罰的意義,侵權方也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必然會有更多的人從事這樣的事情以取得暴利。

3.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精神損害賠償既是對受害人的一種精神撫慰和心理上補償也是對於侵權人的教育和懲罰,為了實現這樣的目的,在司法實踐中必須找到二者的平衡點掌握一個度,才可以實現。對於處於社會弱勢的羣體在發生這種行為是應該以較弱的處罰就可以達到目的,而對於社會中的強勢羣體則應該處以較重的處罰。原因很簡單,只有對於強勢羣體處以較重的處罰才可以真正達到精神損害賠償的目的。

對於對方的誹謗行為,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且要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還可以主張一定的經濟賠償,但是具體可以獲得多少賠償,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比如説根據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以及獲利情況來進行判斷。

標籤:誹謗罪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