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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保險只賠70%嗎

一、高空墜物保險只賠70%嗎

高空墜物保險只賠70%嗎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比如説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險公司就會根據情況可能會協商70%賠付。如果是明顯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樓墜落花盆砸到車頂而且大概能夠確定是誰家掉的,那麼就優先找致害方索賠,保險公司不賠,如果致害方不願意賠的,當事人寫一個索賠權益轉讓書給保險公司就可以賠了,保險公司後期會向致害方代位追償。但是自然災害比如颱風導致的高空墜物是全賠的。

二、高空墜物車被砸責任歸誰

高空拋物砸到車子的應該由拋物者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拋物的人承擔修理車輛所需的費用。但是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三、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責任的免責事由

1、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責;

2、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其他人免責。

拋擲物致人損害案件中,有可能成為加害人的當事人需要證明以下事項就可以免責:

①發生損害時,自己並不在建築物中;

②證明自己根本沒有佔有造成損害發生之物;

③證明自己所處的位置客觀上不具有造成拋擲物致人損害的可能性。

高空拋物砸傷車輛的話保險公司很有可能只願意理賠70%,因為無法確認具體的行為人。但是如果當事人可以確定行為人的話,當事人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先行理賠,然後保險公司會找到具體的行為人接着理賠,由保險公司協助當事人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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