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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判多長時間

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判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觸犯的是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